2021年9月29日,隆鑫集團等十三家公司分別申請重整并同時申請預重整。重慶五中法院對預重整及預重整輔助機構進行備案登記,預重整輔助機構指導隆鑫集團等十三家公司與債權人開展協商談判,制作重組協議,招募投資人。
2021年11月16日,債權人重慶車生緣商貿有限公司分別申請金菱集團等四家公司重整。2022年1月30日,重慶五中法院依法分別受理隆鑫集團等十三家公司重整,并于2022年3月16日裁定該十三家公司實質合并重整。2022年3月10日,重慶五中法院依法分別受理金菱集團等四家公司重整,并于2022年5月10日裁定該四公司實質合并重整。法院對于隆鑫集團相關企業和金菱集團相關企業的重整進行協調審理,一體化推進。
大型綜合性民營企業集團的重整涉及利益主體多、考量因素多,內容復雜。法院在預重整階段采取“弱介入”,充分發揮私力脫困程序的靈活性,充分發揮庭外重組階段的市場化功能。預重整輔助機構指導債務人與債權人、出資人、投資人開展大量談判協商,匯聚各方意見形成的重組協議和投資協議通過了市場化篩選。進入重整程序后,經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及法院裁定批準,以重組協議為基礎制定的重整計劃具備了司法權威性。
大型綜合性民營企業集團內部構架復雜。隆鑫系企業下屬隆鑫集團相關企業和金菱集團相關企業兩個子系內部高度混同,但兩系之間的資產和營業關聯度弱。由于兩子系債務嚴重關聯,均無法單獨成功重整,因此對兩子系分別實質合并重整,同時對兩子系的關聯債務處理、出資人權益調整等進行協調審理,從而整體化解了企業債務。
大型綜合性民營企業集團重整投資人招募普遍面臨投資金額大、單一產業投資人無法應對多元化產業的難題。重整過程中,通過深入挖潛,全面真實披露信息,吸引投資人參與競爭。選擇具有不同優勢的東部沿海地區基金投資人與西部成渝地區產業投資人組成投資聯合體,充分發揮基金投資人募集和管理資金的能力與產業投資人產業背景優勢,各施其長、相互配合,解決了多元化產業需求的匹配難題。

“庭外重組+重整”和“實質合并+協調審理”的靈活運用,詮釋了如何綜合運用破產制度,充分借助市場力量,解決大型綜合性企業集團重整難題。隆鑫系企業重整,整體化解了企業債務420多億元,維護了7萬余戶中小投資者、2000余名職工的合法利益,保障了上下游產業鏈千余家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實現了保就業、保市場主體、保產業鏈穩定的目標。重整還推動了企業生產更新換代,在全國率先開啟電動車和電動摩托車的專項IGBT芯片設計,實現了企業提質增效,高質量發展,為后疫情時代的經濟復蘇注入“強心劑”。